比思論壇

標題: 快播王欣用认罪换3年半的轻罚 有人已算过再有511天他就要出狱了 [打印本頁]

作者: yongheng1228    時間: 2016-9-19 12:32
標題: 快播王欣用认罪换3年半的轻罚 有人已算过再有511天他就要出狱了
  快播一案尘埃落定:快播公司被罚一千万元,王欣被判刑3年6个月罚一百万。
[attach]12004884[/attach]
  被告人的具体判罚如下:
  一、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
  二、被告人王欣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三、被告人张克东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四、被告人吴铭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五、被告人牛文举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在法院判决书中,提到了如下几个要点: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快播公司负有网络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的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均明知快播网络系统内大量存在淫秽视频并介入了淫秽视频传播活动,其放任其网络服务系统大量传播淫秽视频属于间接故意。
  快播公司具备承担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现实可能但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非法牟利目的。
  本案既不适用“技术中立”的责任豁免也不属于“中立的帮助行为”,快播公司以牟利为目的放任淫秽视频大量传播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单位犯罪。
  此次,从结果来看对于王欣及其他被告人来说,判罚并不算严重,王欣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壹佰万元。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王欣是用上周在庭上的“认罪”换来了从轻处罚。
  判决书里也提到:“快播公司的行为不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加之王欣被拘押至今已有2年(2014年8月被捕)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羁押的刑期可以折抵刑期,算下来,他还要服刑时间不过一年半左右。
  这么看来,王欣等人也算是“幸运”,而此前另一个淫秽网站案件的被告人则没有这么“幸运”。
  2010年,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等9人非法开办名为“爱城”的淫秽网站一案一审宣判:网站开办者王某被判无期徒刑,网站的管理员、版主等8人判处六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爱城”网站含有淫秽视频112部、淫秽图片26881张、淫秽文章1362篇。网站设立会员激励机制,通过计算发布淫秽信息数量提高会员级别,鼓励会员提供大量淫秽色情信息,以提高网站访问量。该网站在开办一年多的时间里,商业模式为会员制,发展VIP会员7000余人,利用在线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进行支付,王某非法获利达80余万元。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王某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网上租用位于美国的服务器开办淫秽网站,传播淫秽信息,其行为已构成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遂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
  “爱城”一案相比快播一案,利用非法手段牟利更直接,快播的盈利方式主要为广告弹窗与捆绑下载。快播一案未透露其非法获利金额,只在早前提到“经营额达数亿元,非法获利数额巨大。”
  此外,2014年6月,快播被处以2.6亿元的行政罚款,罚款原因是快播传播了24部影视作品,腾讯对这些作品都拥有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快播因这24部作品非法获利8671.6万元,罚金是非法获利金额的三倍——2.6亿。


作者: 希濂    時間: 2016-9-19 12:55
感觉都过去好多年了
作者: system_root    時間: 2016-10-31 17:18
只能说后台不硬




歡迎光臨 比思論壇 (http://bbb-ccc.club/)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