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思論壇
標題:
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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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ZHAI2010
時間:
2012-5-14 18:04
標題:
初见
作者:小悠
有些情,一直藏在心中,随着岁月慢慢沉淀。辗转反侧,涌上心头的还是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
那些年,那些事
老房子拆了,带着我小时候的味道一起成为废墟。看到冰冷的推土机推倒画着小猫咪的墙,我不禁有些难过,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茫然四顾,熟悉的邻居早已离去,四周只立着断垣残壁。我想,我们也该走了。
有些人喜欢将美好留在照片里,有些人喜欢将回忆写在白纸上,而我喜欢将所有的一切放在心里。新房子远比以前舒适,可我总喜欢石库门弄堂里的气息,那里有热情的叔叔阿姨,还有一个我不知道姓名的他。
我和他认识很多年了,他陪我走过小学、初中,最后停止在我18岁的夏天。记得小时候每天上学走过弄堂的拐角,我总能看到他背着书包从我面前经过,短短的头发、微胖的脸,手上不是拿着牛奶就是苹果。一天、两天、三天……连着几天与他擦肩而过。每天出门时,我的心情都雀跃着,仿佛去奔赴一场神秘的约会。我开始好奇,猜他是哪个学校的,是不是也住在这附近。时间久了,我终于忍不住偷偷地注意他,看着他到底拐入哪条弄堂,原来他离我家很近,我住在22弄,他住在28弄。
光阴似箭,岁月荏苒。我们默默相遇、交错,走过一个又一个年头。他身上的校服换了,个子也长高了,微胖的圆脸渐渐有了棱角,手上的苹果也变成了篮球,而我依旧是个脸圆圆的、长相不起眼的小姑娘。拐过那个街角,总会看到他与几个男生嬉闹而过,偶尔几次接触到他的目光,我都会低下头,脸发烫心跳得厉害,慢慢地,他就成了我内心的小秘密。说不出来,却一直存在。
步入高中,我和其他女孩一样对感情懵懵懂懂,“爱”这个字眼太深奥,我只知道“喜欢”和“不喜欢”,他就是我一直“喜欢”的那个男孩。我不想和别人说起这件事,独自享受着这份青涩却又甜蜜的感觉。一到清晨,我就梳起马尾打扮干净走出家门,满心期盼在街角能遇到他,就这短短几秒的相遇能左右我一天的心情。看他迎面走来,我会情不自禁地假装低头看表,以为这样就能掩饰心里的羞涩;放学后,我会绕个远路,从另一个弄口走回家,装作不经意地遇到正好放学的他。有时我会故意走到他前面,而大多时候我都走在他身后,恋恋不舍地望着他挺拔的背影。他偶尔的一次回眸,都能让我浮想联翩:他是不是在看我,他是不是也有点儿喜欢我?
“下雨了,要不要一起撑伞?”这是我想好的台词,在心里排练了好几百遍,盼着他独自淋雨时能上前搭个话儿。可是当这个机会真的来临,我却成了哑巴,紧紧握着伞把,用指甲来回划着伞布,明明是那么近的距离,而我始终不敢跨上一步。看着他慢慢地弯入拐角,我才终于知道什么叫咫尺天涯。总是,对着青天白日发誓,下次一定要和他说话,否则自己就是小乌龟!总是,下次还是与上次一个样儿。就是这份幼稚的甜蜜与纠结,伴我度过了那段青葱岁月。
随着我们的长大,相遇的次数越来越少,每当拐过街角没遇见熟悉的身影,我心里总会有点儿失落。我想他大概已经上大学了,所以很少回来住。看不到他灿烂的笑容,也听不到爽朗的笑声,渐渐地,他的影子在我脑海中冲淡了。但是每次路过那里,我总会想起他,想起那个陪我走过很长时间的弄堂男孩。
捡到一只很像他的猫
后来,我在我们相遇的街角捡到了一只黑白条纹的流浪猫。那天,它窝在角落里“喵喵”地叫着,眼睛被雨打得睁不开。看见我过来,它抬头冲着我哀哀地叫了几声。小猫被淋得落汤鸡的模样,让我想起了从来不肯带伞的他。鬼使神差的,我突然把伞举到小猫的头顶,傻乎乎地问了一句:“下雨了,要不要一起撑伞?”这句话一说完,我顿时觉得全身轻松了许多。或许,这只猫的使命,就是延续我和他的缘分吧。我偷偷地把它带回家,好好地给它洗了个澡,然后瞒着父母养在自己的小阁楼上。我替它取了个名字叫“初见”,人生若只如“初见”。
“初见”很淘气,在到家的第二天就被妈妈发现了。妈妈怕“初见”分我的心,影响我的学习,趁我不在时偷偷把它扔了。我发现后,一边哭一边满世界地找它,竟然在那个街角发现了它。不知道,它是不是也如我一样,对那个拐角有着深深的眷恋。
“初见”回来后不久,我又在弄堂的拐角处遇到了许久未见的他。远远地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我的脸就开始发烫,但是,下一秒钟,他却微笑着向一个女孩走了过去。当他们和我擦肩而过时,我第一次尝到了背叛的滋味。气愤、失落、沮丧……这所有的悲伤情绪随着幻想泡沫的破碎紧紧将我包围,连呼吸也变得困难起来。青涩的初恋就这样结束了,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那天我躲在小阁楼上哭了一夜,“初见”一直在我脚边绕来绕去,但我难过得不想理它。它开始拼命地折腾,在地板上磨爪子,把我的书本从桌面上挠下去……试图以此来分散我的忧伤。结果,“初见”卖力的折腾成功地把妈妈引了过来。我肿着眼睛对妈妈说,自己喜欢了好多年的男孩和别的女孩在一起了,我失恋了。一向严厉的妈妈竟然没有骂我,她只是把我搂进怀里,轻声说,这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一个优秀的男孩,将来你会遇见一个最合适的。我很想说,可以后的所有“遇见”都不是“初见”了。可是,我什么也没说。
张小娴说,暗恋最伟大的行为,是成全。你不爱我,但是我成全你。我觉得,我该“伟大”一把。第二天,我顶着一对核桃眼继续自己的生活,以后再在街角遇到他,只是打个照面各走各的路。
大学第一年,老房子拆了,那个街角也不复存在,我们搬了新家,他真正地退出了我的视线。虽然那个阳光男孩时常会闯入我的脑海,但这并不影响我享受青春的灿烂,我牢记着妈妈说过的话,在茫茫人海中寻找那个适合我的男孩。
从毕业到工作,经历了几段失败的感情,对这个世界的领悟变了,也明白爱情是怎么一回事。听别人说再也不相信爱情,可我始终相信缘分总是存在。就像那个名叫“初见”的猫,一直习惯窝在我脚边睡觉一样。
在街角又见他
一个夏日的午后,我心血来潮回到了弄堂,想怀怀旧。虽然这里拆了很久,但有几户人家依旧没搬,也因为这个原因,市政建设工程一直拖着。
我仍然记得原来的家在哪儿,也记得以前每天会经过的拐角。我想怀念一下过去,想看看经常欺负“初见”的那只流浪肥猫还在不在。在午后阳光下,我凭着曾经的记忆,沿着小时候一直走的路重温过去,那喧闹的小弄堂、跳皮绳的孩子们,还有长得像加菲的肥猫,从我眼前一一闪过。拐过那个记忆中的街角,我竟然又看到了他,不是梦,也不是记忆,是真真切切的他。与过去不同的是,他变成熟了,也更加帅气了。
我的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愣了多久。他迎面走来,带着几分腼腆的笑意,我缓过神儿,左右四顾,周围没有别人。还是像小时候那样若无其事地走过去吗?我忐忑不安,最后还是决定和以前一样,说不定人家根本就不记得我呢。我暗吸口气想与他擦肩而过,然而他的脚步在离我几寸的地方停下了。
“嗨,你还记得我吗?以前一直碰面的。呵呵,你家也拆了吗?”
“啊?是你,我记得。我们家早就拆了,你也住在这附近吗?”
我故作镇定,可是声音却发着颤,我不敢直视他的双眼,只能盯着脚下的碎石砾。他知道我曾经喜欢过他吗?知道我为他哭过笑过吗?青涩已经远去,但那份纯真的感觉依然存在。
“是的,我家前两年拆掉了,要配合老城改造嘛。不过我外婆还住在附近,今天正好来看她。呵呵,你应该大学毕业了吧?”
废话,早就毕业了。
“嗯,现在在广告公司上班,你呢?”
“我是做建筑设计的,和你算半个同行。”
他笑着说道,笑声爽朗清脆,我不禁抬头看了他一眼,忽然鼓起勇气,将名片递给了他:“既然是同行,或许,我们以后可以交流一下。”
这次,我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林嘉伟,以后我还会了解他更多。真正的暗恋是一生的事业,我的事业还没完呢。
2012-5-14 18:04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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